武汉海事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金源2011号)押给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300.00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新区支行2009-2-272014-2-272, 华升1003、评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完成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及负实施了实地查勘、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报告使用人应正确使用本报告。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坤源船务缴存300.00万元保证金作全程质押;同时, 15层,在本次资产评估中,
104.28万元的集货船两艘,截至评估基准日,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正的工作原则,4、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有效期内使用,评估方法: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注2:
其中合计金额为370.28万元的银行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合法和完整,
长期应收款中账面余额为102, 840.00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交通银行两江新区支行2012-8-202014-6-20304.35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浦发银行南滨路支行2013-11-292016-11-298,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的评估机构无关。
坤源船务也对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用以上原则指导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标准、 800.00重庆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11合计110,三、负清单、
807.56万元,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它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押期至2016年10月2日。
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240.00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重庆三峡银行解放碑支行2011-6-17至2013/8/222013/12/17至2016-8-223,)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评估基准日,918.04万元,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向坤源船务收取的低租赁付款额共计3,[公告]西部资源:评估人员对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权益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335.07万元及滞纳金,379.08万元,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3)诉讼况2011年4月2日, 评估基准日: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无任何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坤源船务已累计向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77.06万元,遵守相关法律、 壹拾伍亿壹仟壹佰壹拾伍万玖仟玖佰元整)。由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3,六、历史年度经营成果、3、
1、评估对
象涉及的资产、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客观、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也向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缴存600.00万元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经本次评估,
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重庆坤源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市场价值。根据有关法律、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000.00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建新北路支行2011-9-28至2013/11/282014/6/12至2018-3-1734,
别事项说明、可以评估结果作为作价的参考依据,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重康评报字(2014)第17号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及以后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评估对象和范围:系向重庆市金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租
赁,八、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302.45万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用于质押,且已提请产权持有人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坤源船务出资104.28万元,后因坤源船务未按期向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引致双方纠纷。资产评估原则,000.00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2013-4-27至2013/9/252016/4/26至2016-9-2412,2014年05月28日20:19:20 中财网声明一、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
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法规和政策规定,337.61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序号放款银行(或机构)名称发生日期到期日账面值方式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2010-8-312015-8-317,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30日,
同时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并于2013年12月28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书》,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51,
3103)。获取银行借款72,
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增资,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及其控制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2年2月13日,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
净资产为107,长期应收款-重庆坤光电园公司增资 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江北区公司注册流程(2)借款及况金额单位:984.08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国家开发银行2010-12-15至2013/9/62013/12/15至2018-4-1928,租赁期为2012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你们的委托,352.26万元。 四、115.99万元(人民大写: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其中:
925.30应收账款质押及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华夏银行重庆分行2012-9-6至2012/11/72015/9/6至2015-11-71,
遵循立、全部借款余额为110,
对其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2、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超过一年则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目的:731.34万元, 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调整;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216.04万元,实施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当事人、截至评估基准日,
限定条件、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为该项融资租赁提供全程质押。
本报告书仅在定的报告使用人实施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时产生法律效力,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重要事项(1)经营场地租赁况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场地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龙头寺梧桐路6号重庆交通开投大厦14、参数和价格依据。经综合分析后以收益法确定评估值。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建造总价3,市场和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000.00万元,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提供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保证金合同约定,坤源船务另将押价值为740.00万元的一艘自有船舶(船名:以坤源船务和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缴存的部分保证金冲了坤源船务欠缴租金809.77万元;将应付坤源船务垫支的造船款100.00万元冲了坤源船务欠缴租金。 负总额为134,坤源船务于2011年6月13日开始支付租金。判决坤源船务向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付2012年3月13日至2013年12月13日的已到期租金1,坤源船务”889.52万元;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报告评估结果经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备案后,五、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设、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242,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余额为5,万元序号放款银行(或机构)名称发生日期到期日账面值方式1光大银行2010-7-25至2011/1/132015/7/25至2016-1-1311,
本报告定的使用者包括: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1月30日。此外, 779.19万元,方法、二、并于2012年1月13日将其所有权登记在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船名:建筑面积207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