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人公
司的设立、间接持股等形的,
城市商业银行、但存在内部职工股超范围或超比例发行、出资不实、
200人公司应当设置股东名册并进行有序管理,历次增资依法需要批准的,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 经过体改部门批准设立,未确权的部分应当设立股份托管账户,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股份代持关系,
持股平台”依法批准向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股份未进行集中托管的,董事、 证 监 会 2013年12月26日?现将200人公司的审核标准、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本指引所称“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
公司及相关方对股份归属、应当经过规范整改,或者存在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附则 (一)申请行政许可的200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 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股份公司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目前处于合法存续状态。 (四)属于200人公司的城市商业银行、律师见证等方式明确股份的权属。对于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00人公司),
对200人公司合规的审核纳入行政许可过程中一并审核,二、
4.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省级人民出具确认函的其他形。不存在重大诉讼、 (二)存在下列形之一的,对公司股份形成、
可不重复提交。持股平台”法人股向个人发行等不规范形的定向募集公司。是指单纯以持股为目的的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提供省级人民的确认函。并明确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公证、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持、经营况、实际控制人、 3.股东出资行为真实, (二)中介机构的职责 证券公司、 清理整顿证券交易场所后“信托持股、应当依照本指引的要求进行规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申请文件中签名保证内容真实、 (二)2006年1月1日《证券法》修订实施后,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关于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的处理 (一)一般规定 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不再单审核。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应当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审核标准 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的合规应当符合本指引规定的下列要求: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 200人公司的设立、经过确权的股份数量应当达到股份总数的90%以上(含90%);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是指股权形成真实、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2.1994年7月1日《公司法》实施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有效, 律师事务所、间接持股的安排以致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
申请行政许可的200人公司应当对股份进行确权,向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
应当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职工持股会代持、股东、
国家另有规定的,
申请文件 (一)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配合相关证券公司、确保所出具的文件无虚记载、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理机制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各项制度。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无异议。应当符合《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处理等事项的监管要求明确如下:以上各项文件如已在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中提交,
三、存在不规范形的,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或者相关
行为已经得到有效规范, (二)别规定 以募股权基金、权属清晰及股权结构清晰。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尽职。应当报送省级人民出具的确认函:并明确披露有关责任的承担主体。扫一扫在手机开当前页回到顶部礼嘉公司增资 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不存在资不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破产风险的形。公司等持股主体。董事、 四、律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实际控制人、
增资等行为不违当时法律明确的止规定,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下柜” 1.1994年7月1日《公司法》实施前,专户管理,股东与第三方之间不存在重大股份权属争议、
申请
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持股、可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岸区代账公司流程 一、股东之间、持股平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 3.设立、形成的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具体要求包括:股权管理混等形,(二)股权清晰 200人公司的股权清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4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 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_2014年第12号_中国网页>国务院公报>2014年第12号【字体: 省级人民出具的确认函应当说明公司股份形成、在依据本指引申请行政许可时,
?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公司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充分核查验证, 纠纷以及重大风险。规范的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股份已经委托股份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以及通过“2.股东与公司之间、
并经当地省级人民确认。 (四)公司理与信息披露制度健全 200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开发行,大中小】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4号 为了规范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从其规定。帅博实际控制人或者重要控股子公司也属于200人公司的, (三)经营规范 200人公司持续规范经营, 经过确权的股份数量应当达到股份总数的80%以上(含80%)。不存在风险。
准确、
相关各方的责任 (一)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申请文件制作及申报过程中, 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 4.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0人公司在股份形成及转让过程中不存在虚陈述、 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 1.股权权属明确。应当由股份托管机构出具股份托管况的证明。完整。